1.用人单位对职业病的防治义务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方面的主要义务有: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取得或者达到相应的安全、卫生生产条件;
(8)项目设计评估中需包括安全、卫生方面的内容;
(9)保证安全、卫生生产的资金投入;
(10)负责安全设备的配置与维护;
(11)提供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12)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13)设置安全、卫生警示标志;
(14)进行安全、卫生生产的培训教育;
(15)在上岗前事先告知职工有关安全、卫生危害的情况;
(16)做好职工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
(17)做好特种设备、危险物的安全生产;
(18)对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2.劳动者防治职业病的权利义务
企业要履行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劳动者自身也要加强职业安全意识。事实上,只要防护措施得当,哪怕是发病率最高、对劳动者职业健康威胁最大的尘肺病也是可以预防的。同时,
劳动者需提高维权意识并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一旦出现问题及时维权,按法律规定进行职业病鉴定并索要赔偿。
3.劳动者在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方面的义务
(1)遵守单位有关安全、卫生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3)接受安全、卫生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相关知识,提高安全、卫生生产技能;
(4)发现安全、卫生生产隐患,及时报告。
4.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方面的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没有职业病防护设施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业病如何防治?
1.加强知识培训:
让接触噪音、粉尘及有害化学品岗位的劳动者熟悉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危害方式、防治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提高职业卫生防治意识。
2.改善工艺设备:
例如清洗中用纯水清洗替代环保清洗,或研磨抛光设备上设计安装合理的通风装置,确保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佩戴防护用品:在特别环境(噪音、粉尘等)工作一定要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噪音环境中佩戴防护耳塞,粉尘环境中佩戴KN90防尘口罩,接触三氯乙烯环境中佩戴防毒口罩及防护手套,以此来减少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
4.做好应急
在清洗岗位配置冲淋洗眼设备,确保劳动者受到化学品伤害后,能够就近使用洗眼设备进行冲洗。
5.做好监护
对接触粉尘、噪音及有害化学品岗位的劳动者,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健康检查规定,组织做好岗前、在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调岗、早治疗。
6.加强监督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职业卫生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做好通风除尘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督促接触人员每日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职业病具有可防可控特点,只要做好以上六个方面的防治工作,就可以预防职业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